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2021年国庆节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集中整治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住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1〕32 号)、《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深入推进“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建水函〔2021〕3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22 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几起高坠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0〕67 号)等文件及上级关于切实做好“七一”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我站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开展2021年国庆节前施工安全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集中整治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不规范等各类突出问题,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施工项目生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站黎俭浦站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宇鸿、马健生、吕耀森、罗耀谦等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专项方案编制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批,是否有针对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制定相应应急救援措施等。
(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检查施工人员作业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组织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三)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钢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各种存在高坠风险的施工作业,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针对的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部位,是否设置夜间警示标志,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等。
(四)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手套、防护镜、防尘口罩、绝缘鞋、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等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具进行进场验收,相关防护用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
(五)国庆节前施工安全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开展国庆节前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落实整改闭合,是否制定节假日期间停、开工计划,是否制定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清单,是否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是否建立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巡查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等。
(六)疫情防控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非参建人员及车辆要严格控制进出工地。出入口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控卡点,防控卡点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所有进入工地范围内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100%实名扫码(亮码)登记,100%核查人员行程,100%查验核酸检测结果)。项目所有参建人员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疫苗接种工作,100%完成第一针新冠疫苗接种。施工单位是否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防控职责并加强监督管理。
(七)扬尘防治
检查是否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是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防治措施,施工工地是否按要求设置连续围蔽,是否设置喷淋系统并运行正常,是否落实裸土覆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
五、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日)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次整治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闭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关检查资料留置工地备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监督室要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加强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监督抽查,于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填写附件5后发至技术室进行汇总。
(三)国庆节前检查阶段(9月22、23、24、26、27日)
国庆节前检查参照我站“三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每天由系统随机抽取两处检查工地和一组检查人员,邀请一名施工安全巡查专家,现场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别采用附件1--附件4所列表格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束后将现场检查资料交项目监督组跟进,复印件交技术室汇总后通报。
(四)总结阶段(10月9日前)
各监督室应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总结,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10月9日前将总结交技术室汇总整理后,发至各有关单位,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参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要带头落实责任,亲自部署整治行动工作,按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假日期间加强人员值班值守管理,严格做好工地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监督室要全力配合,提高重视,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过后,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推进防高处坠落安全生产常态化,真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改正;如发现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附件:1.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表(高处作业、临边防护)
2.国庆节前安全专项检查表
3.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表
4.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表
5.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检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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